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引入无人机作为“空中鹰眼”,对长期停工停产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开展巡查监察,成效初显。日前召开的矿山安全科技工作会议对这一做法进行推广。
今年初,山西局组建无人机飞行监察大队,并制定无人机飞行监察工作规定。
在对晋城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阳城南观岭石灰岩矿开展飞行监察时,无人机飞行监察大队使用镜头设备进行露天采场数据采集,建立三维模型,对采场人员难以到达的部位进行航拍,使用红外传感设备对采场及其周边进行观测、巡查,最终发现2项重大隐患。
在对忻州市五台县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华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进行飞行监察时,监察员发现,已二采区局部边坡高度达30米,超过设计值,边坡下有人耕种作业。监察员对现场航测数据进行三维建模,对比后发现,该矿2处边坡存在超高和角度过大等问题。
该局监察员介绍,监察中,无人机通过多角度拍摄,可获取全面、清晰的现场证据,解决了传统取证方式存在的视角局限、证据不充分问题,此外还可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为企业减轻负担。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