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国家高度重视“零碳园区”建设,已经基本形成从顶层设计到实施路径的政策体系。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充分体现了“零碳园区”建设在国家“双碳”目标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煤炭行业是我国碳排放的重点领域,据统计,煤炭采选业每年碳排放量约占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的15%,将‘零碳园区’范畴扩大到煤炭领域,对煤炭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赵建泽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在国家“零碳园区”政策带动下,部分省份和煤炭企业积极开展“零碳矿山”示范建设,以期通过清洁能源替代、设备节能降碳、瓦斯利用减碳、生态增汇固碳以及采空区碳封存等手段,实现煤矿全生命周期“零碳排放”。
据赵建泽介绍,由于我国“零碳园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煤矿在资源、地域、经济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推进“零碳矿山”建设仍面临一些难点问题。“比如,政策体系尚不健全,‘零碳矿山’评价标准、碳核算方法、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技术装备存在短板,设备老化能耗高,新能源装备规模化应用不足,采空区碳封存、井下储能等存在技术瓶颈;企业动力不足,低碳转型初期投入大,缺乏资金、人员等支持”。
赵建泽表示,“零碳矿山”建设有助于加快发展煤炭新质生产力,推进煤炭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参照国家推动“零碳园区”建设政策体系,开展“零碳矿山”建设必要性、重要性研究,推动“零碳矿山”建设相关政策落地。创新金融工具,设立“零碳矿山”专项基金,对减碳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将“零碳矿山”建设成果纳入全国碳市场,探索矿山生态修复碳汇交易机制,对减排企业给予配额奖励等。
二是建立国家统一评价标准。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由国家相关部委组织开展“零碳矿山”建设体系研究,包括“零碳矿山”考核评价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管理督导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等,有效整合节能降耗、资源利用、减污降碳、生态修复等多领域全流程技术与管理创新成果,建立符合我国煤炭行业实际的《“零碳矿山”建设技术规范》《“零碳矿山”国家认证标准》等。
三是开展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国家层面支持科研院所与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围绕煤矿“减碳、去碳、降碳、固碳”课题成立“零碳矿山”实验室,实施科技创新攻坚行动。比如,低能耗爆破以及开采运输设备、矿区“光储充一体化”微电网、智能化绿色开采系统、低浓度瓦斯提纯利用技术、固废生态修复及利用、二氧化碳封存技术研发等。同时,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建立差异化的“零碳矿山”建设模式。比如,晋陕蒙地区可重点推进“智能开采+煤电联营+绿电替代”;东部关闭矿区可发展“光伏+生态农业+旅游”复合业态;西南地质脆弱区可推广“井下抽水蓄能+地表碳汇林”协同技术等。
四是支持重点区域示范先行。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核心产区先行开展国家级“零碳矿山”示范创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中央及地方政府应给予示范企业技术、资金、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持。比如,支持“零碳矿山”示范企业智能化、低碳化、绿色化设备更新改造享受国家“两新”政策优惠;对创建达标的矿山给予资源税减免和碳税优惠等;将矿区生态修复产生的碳汇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等。
据赵建泽介绍,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煤炭伴生资源集约利用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从政策层面加强指导、规范。但由于我国煤炭资源分布较广,煤炭伴生资源产生量大,加之受到地质条件、区域环境、技术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煤炭伴生资源利用在市场运行、区域协同等方面尚存在短板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煤炭伴生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的提升。为此,赵建泽在《进一步加强煤炭伴生资源集约利用,提升煤炭清洁生产水平》提案中,提出“加强政策引导与监管、推动技术攻关与转化、优化资源配置与利用、完善行业标准与规范”四点针对性建议。
“‘双碳’战略是一场深刻的产业革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煤炭行业要切实贯彻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同时,社会各界要协同发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科技支撑、市场驱动的良好格局,促进煤炭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双碳’战略顺利实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能源保障”。赵建泽表示。
来源:中国煤炭工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