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8月,黑龙江省东宁县煤炭行业实现税收1.86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33%,同比增收3000余万元。
东宁县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近年来,东宁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煤炭产业的扶持力度,煤炭产量大幅增加,财政贡献率逐步提升,煤炭行业税收由2006年的4875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2.1595亿元,年均递增达45%。
加大技改投入力度,保障煤炭财源项目生财。“十一五”期间,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资金4.9亿元,东宁县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上投入资金3.4亿元,使质量标准化矿井由2006年的4处增至2010年28处。积极争取1200余万专项资金全面保障煤炭技改顺利进行,使全县煤炭产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同时,为彻底解决煤炭运输难题,投资4000余万元,修建了煤炭运输公路31公里,扩建206省道50余公里,实现了矿矿通公路。
完善税收监控系统,促进煤炭财源项目聚财。目前已实现投资569万元,完成了煤炭运销管理站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装了电子票据、视频监控、煤炭车辆智能分析三套系统;并在全县9处主要路口设立了煤炭运销监测所,对过往运煤车辆实施读卡验票、复磅称重,保证了煤炭税收足额入库。
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提升煤炭产业安全生产水平。“十一五”期间,共安排煤炭行业各种经费近300万元。
建立风险抵押机制,缓解煤炭企业生产压力。东宁县建立起风险抵押金联保责任制,共存储风险抵押金130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压力,提高了全县煤炭行业的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