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四川省《煤矿生产许可证》的取得、变更、延期、遗失补办、年检等工作由省安监局负责。四川省辖区内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实行省级颁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监督管理机制。
省安监局副局长刘健表示,为方便企业和民众,该局将采取两项便民措施:一是对首次申办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采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申办合并办理,一次申报、一并审查、一并审批、一次核发两证。二是自2012年1月1日起,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矿井,当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相结合,一并申报,一并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