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在进一步构建“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上下功夫。
——全国政协委员、北方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兼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李全明
“2018年以来的5年,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由上一个5年的年均890起、1323人下降至年均460起、614人,分别下降48.3%和53.6%。”全国政协委员、北方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兼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李全明介绍,近年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但是矿山安全风险高、安全基础差的现状并未发生根本改变。”李全明说,2月2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坍塌事故,就说明了这一问题。“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我们采取精准化举措,持续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依靠技术力量发现隐蔽致灾因素
李全明介绍,目前,矿山产业结构还不够合理,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的小矿还大量存在。加之对隐蔽致灾因素还存在底数不清、成灾致灾机理不明等问题,治理难度大。
“在责任落实方面,我们调研发现,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不强、安全技术水平低、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淡薄等问题,在矿山企业大量存在。”李全明表示,本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还存在对自身法定职责不清楚、不熟悉等情况;一些中小型矿山企业“草台班子”现象依然突出,实际控制人法律意识不强,基层基础薄弱问题长期存在。
“这就导致一些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层级管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层层递减,制度措施缺乏针对性,责任制流于形式。”李全明说。他还关注到,矿山安全一些深层次系统性风险还未被挖掘出来。
“随着矿山开采强度、深度不断加大,各种灾害相互耦合叠加,企业仅靠‘手摸眼看’的传统手段难以适应风险形势变化。”李全明表示,很多矿山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发现隐蔽致灾因素、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越来越重要,越来越需要依靠技术力量。因此,这些矿山企业长期维持技术手段落后的状态。
“这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得不到解决,重大隐患就无法消除。矿山领域的结构性、系统性、区域性、不确定性风险交织叠加,长此以往,极易引发事故。”李全明说。
通过智能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发展基础
“目前一些地方出台了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效果不错。”李全明建议,把这一做法推广落实,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编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在进一步构建“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上下功夫。
近年来,秉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理念,我国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更大力度推动矿山领域安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我国矿山智能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任务仍很紧迫艰巨。”李全明建议,通过推行老旧矿山、新建矿山智能化设计,着力实现开采环境数字化、采掘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遥控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经营管理信息化,提升矿山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此外,李全明建议通过加快推进现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修订工作,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补助、企业主导的方式,对采掘、机电、运输、通防、洗选等系统实施装备改造升级;通过持续推进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系统性深层次风险普查和防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管用治理措施,化解深层次系统性风险。
在强化矿山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方面,李全明建议,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业务标准,发挥科研院所、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单位等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作用,同时完善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机制,形成矿山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
“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水害防治、地压治理、采空区探测、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对矿山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有很大帮助。”李全明建议,加强地压、火灾、水害、尾矿库溃坝等重大灾害发生机理及预测预报方面的科研攻关,配合加大矿山科技创新成果的研发与应用,加快打造安全高效的智能化矿山,夯实企业安全发展基础。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