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黄河流域大面积采煤沉陷区环境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政协副秘书长贾正兰呼吁,开展试点示范先行先试,为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总结经验、复制推广非常必要。
贾正兰在陕西省榆林市调研时发现,截至目前,该市形成采空区1286平方公里,沉陷区1001平方公里,由采矿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给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影响。尽管当地编制了一系列综合治理规划,推进了一批“生态+”“产业+”治理工程,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目前存在两大政策制约:采煤沉陷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土地(耕地、未利用地等)、林地、草地交错布局,沉陷区治理项目因为涉及土地和林地无法规模化、成片化治理,影响治理效率和成效;基金不能跨矿跨区域统筹使用,目前基金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矿山企业之间做不到统筹衔接,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地下水系统破坏、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无法进行系统治理。
“榆林市地处毛乌素沙漠和黄土高原过渡带,是全国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危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如果采煤沉陷区得不到系统的治理,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鉴于此,贾正兰建议,将榆林列为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市,支持榆林市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突破林地和土地政策制约,按照林地和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对各类地块进行规模化、成片化治理,重点实施“新能源+”“农业+”“生态+”等规模化治理工程。
贾正兰还建议,国家制定出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条例》,突破企业自提自用的局限,以法规的形式,由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修复基金,引导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思路从“矿权”治理转向“流域”治理转变,以系统思维考量、以整体举措推进沉陷区综合治理。
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