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下发实施意见,明确了煤矿企业实施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时间表。
实施“六大系统”的时间安排是安监总局和煤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作出的。两部门指出,煤矿企业要依法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和防灭火等工程改造费用,加快“六大系统”建设步伐。
两部门确定的实施步骤为:2010年底前所有煤矿全面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完善工作;2010年底前中央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全部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及中央企业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全部建设完成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6月底前全国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另据了解,安监总局、煤监局日前已经发布了《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近期还将陆续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有关规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