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9月28日表示,10月份将重点对煤炭、建设领域企业进行督查。
国资委是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中做出上述表述的。
国资委还表示,将加大惩处力度,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并建立安全考核机制,加强内部安全生产考核等。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要求,立即开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自查整改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及煤矿和建设领域的企业,要坚决制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生产行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问题较多的单位要下大力气整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