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月11日公布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工作报告全文,对外披露了年内将实施的工作,涵盖煤炭、油气等方面。
2014年,国家能源局将保障能源供应,能源生产总量为35.4亿吨标准煤,增长4.3%。其中,煤炭生产总量为25亿吨标准煤,增长2.7%。
国家能源局将研究制订商品煤质量国家标准,发布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差别化煤炭进口关税政策,鼓励优质煤炭进口,限制高灰、高硫劣质煤炭进口。2014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率降低到65%以下。
稳妥推进煤制油气产业示范。按照最严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煤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鼓励煤炭分质利用,促进自主技术研发应用和装备国产化。
重点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9个大型煤电基地、12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能源发展空间布局。2014年,煤炭基地实现产量34.6亿吨,占全国的91.1%;煤电基地开工和启动前期工作规模7000万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比率8%。
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稳步推进大中型现代化煤矿项目前期工作和核准工作;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加快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升级示范,促进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和综合利用。
出台煤电基地科学开发指导意见,在新疆、内蒙古、山西、宁夏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按照最先进的节能节水环保标准,建设大型燃煤电站(群)。
以清费立税为主线,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修订《煤炭产业政策》;推进煤炭市场建设,探索创新煤炭市场监管机制,推动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