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运城市召开农村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一户一吨煤”)供应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供应工作从8月底开始,9月底基本结束。
13日,记者从运城市煤炭管理局煤炭规划科了解到,今年运城市确定的低收入农户为123.54万户,比去年多4.75万户;供煤总量为128万吨,比去年多8万吨,责任重大。针对2011年个别地方、个别供煤企业等,出现因数量不足、煤质不好、户数不足的“劣质煤”“折价煤”等问题,今年管理部门多措并举,从各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争取将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做好,让低收入农户得到真正实惠。
和去年相比,今年的煤炭供应工作有4个不同:
组织方式不同。今年,供应的煤炭由煤炭企业直接运送至各县(市、区)指定的卸煤点,费用由供煤企业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只承担从卸煤点分发到村入户的费用。
去年,供应的煤炭由市政府组织,统一从五大煤炭集团拉到各县(市、区)卸煤点,然后由各县(市、区)组织分配,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承担。相比较而言,减轻了市、县两级政府财政负担。
供应方式不同。与去年省政府要求进村入户必须是煤炭不同,今年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实事求是,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农民群众冬季取暖用煤多元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确保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运输损耗不同。去年,供应的煤炭损耗统一是按1%计取的,在实际运输、分发过程中,损耗量超过1%,农户不能真正得到一吨煤。今年,损耗量规定按3%计取,省煤炭厅在确定指标时,实际损耗系数是3.6%,以满足一户一吨煤的要求。
各级政府的职责不同。今年各级政府的职责更加明确。省政府的职责是统筹。市级政府负责编制供煤计划,核定煤质标准,审定供煤户数,对本行政区内供煤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裁决。县级政府的职责是操作,与供煤企业进行衔接,对供应到县的煤炭数量、质量进行化验计量、验收交接,并负责按质按量分发到村入户。
为了保证今年煤炭质量过关,市政府根据当地农民朋友的用煤传统习惯,去年5000大卡/kg的煤炭实际效果好,确定煤炭质量标准还是5000大卡/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