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更好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推动国家安全工作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迟缓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施行以来,香港社会恢复稳定,市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图为旺角街头灯柱上悬挂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彩旗。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摄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实施更为有力的统领和协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2014年1月24日,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对国家安全事务决策、协调的“神经中枢”作用,着力提升把握全局、谋划发展的战略能力,不断增强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推动国家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对国家安全作出战略擘画、全面部署。2021年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系统回答了国家安全工作“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进一步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
2018年4月17日,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为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领导,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强大合力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几年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将国家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在更高水平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求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