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灾害的防治工作的探讨
摘要:搞好煤矿瓦斯灾害的防治工作,首先要提高干部职工对瓦斯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其次要抓好两项制度管理:第一,即建立长效的瓦斯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即建立严格的火源安全管理制度;最后,做好一项控制,即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
关键词:煤矿安全;认识提高;事故防治;行为控制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时,瓦斯涌出到生产巷道空间,对井下生产活动造成安全威胁。不论瓦斯涌出量多少,一直是矿井生产中主要危险源,瓦斯灾害防治就成为矿井最根本、最重要的任务。随着采掘活动的不断向下延伸,瓦斯涌出量越来越大,瓦斯防治工作也越来越重要。近年来,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呈现多发趋势。除了极个别突发原因外,主要还是人为因素占多。如2009年飞禽走兽老虎机:屯兰煤矿事故、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事故、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煤矿事故等瓦斯事故。
首先,搞好矿井瓦斯防治工作,先要提高认识
提高认识,就是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每个干部职工对瓦斯的认识,特别是对瓦斯危险性的认识。掌握瓦斯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瓦斯爆炸的3个条件,瓦斯事故前的预兆、特点和规律,掌握灾害预防、事故抢险、矿山救护的基本知识和一般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通过提高认识,确立正确的安全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构建“十六字”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其次,抓好两项制度管理
煤矿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空气中瓦斯含量达到爆炸范围内,即瓦斯的体积分数为5%~16%时;二是存在引爆的火源,且其时间长度大于瓦斯引火感应期长度;有充足的供氧环境,即空气中氧气的体积分数为12%以上。从以上三个必要条件来说,只要有人工作,作业环境的氧气条件18%以上,完全满足瓦斯爆炸的供氧条件要求。所以,在煤矿实际作业环境中,对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控重点应放在防止瓦斯积聚和限制爆炸火源上。
(一)建立长效的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瓦斯是导致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物质源,作为引发事故的主要物质因素而存在,为了预防和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做好瓦斯安全管理工作是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前提。
(1)矿井瓦斯抽放是消除煤矿重大瓦斯事故的治本措施,不仅减少和消除矿井瓦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威胁,且帮助解决矿井仅靠通风难以解决的问题,减少矿井通风负担,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预防性措施。首先,根据采掘工作面煤层的瓦斯参数,选择科学合理的瓦斯抽放方法。其次,依据煤层瓦斯参数和抽放方法,编制科学合理的瓦斯抽放设计指导生产。再次,做好井下瓦斯管路、抽放钻场等检查维护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抽放瓦斯计量的测定工作,提高瓦斯抽放率,保证安全生产。消除瓦斯爆炸的物质危险源。最大限度地抽放瓦斯,抽出开采煤层、邻近煤层和采空区等瓦斯源中的瓦斯,减少井下瓦斯涌出量,是提前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根本措施,可实现瓦斯环境中采煤本质上的安全。对于局部聚集的瓦斯,可采用隔离法、分支通风法、引风法等措施来隔离或者吹散巷道内聚集的瓦斯,保障生产安全。
(2)建立健全可靠的通风系统。通风是排除瓦斯的最主要手段,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峒室等巷道都必须保证风量和风速,满足稀释瓦斯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界限,杜绝瓦斯事故。首先,对于采煤工作面应预防上隅角的瓦斯超限,保证工作面的风量。采煤工作面是负压通风,合理的通风系统是保证工作面风量的基础。整个矿井的生产和通风是相匹配的,为了避免采掘工作面的风量供给不足,首先应该采掘平衡,不要将矿井的采掘活动的安排过于集中。其次,应加强掘进工作面通风管理。掘进工作面通风是煤矿井下最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地点,特别是在更换、检修局部通风机或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加强管理,通风部门与机电部门要协调好工作,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恢复工作时的安全。瓦斯矿井,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的瓦斯积聚,必须使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和专用开关)“三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故障闭锁),同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并能自动切换,实现副风机供电电源无电语音报警及在线监控功能,局部通风机要挂牌指定专人管理,严禁非专门人员操作局部通风机和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在只要风机单机供电,必须撤出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并切断电源。另外,在通风设施上,一定要搞好各种通风设施的动态管理,克服通风设施跑风、漏风等影响通风的问题;二是搞好盲巷、密闭等的动、静态管理,尤其要抓好通风设施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达到质量标准化,确保通风系统完善、合理可靠,便于调整风量,把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浓度以下。因此,要求矿井必须拥有完善的通风系统,按要求为井下提供足够的风量。
(3)建立完善矿井瓦斯监测系统。配置安全技术装备对整个矿井井下的瓦斯含量进行监测,通过定点和不定点,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手段,对瓦斯的状态形成一个可视网,出现异常能及时发现,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监测监控大体可分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监测监控的重点是管好、用好现有安全监测监控,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对风量、风速、瓦斯以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和监控;利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三专三闭锁等设施解决瓦斯超限时的断电停机、瓦斯超限报警、停风就断电的问题。同时,监测人员通过监视屏幕,不间断监视瓦斯动态情况。动态监测监控的重点是光学瓦检仪、便警仪的管理和使用。瓦检人员按规定要求检查、测试瓦斯等气体。专职瓦检员、班组长、跟班干部、下井领导都应参与瓦斯检查,坚强现场管理,关键是抓好包括静态设施设备在内的各类仪表、传感器的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保证灵敏度、可靠性。安全监测监控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应把井下各类风门的开闭状态纳入监测监控管理,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依靠先进的监测监控搞好瓦斯的动态管理。如果有瓦斯积聚超限的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使之达到安全要求,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变,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严格的火源安全管理制度
引爆火源主要有电气火花、放炮火源、摩擦撞击、吸烟明火等,火源安全管理应包括明火、电火花、放炮火花等的管理。通过对引爆火源的安全管理,可从根本上阻断瓦斯爆炸所必需的温度条件,从而有利于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1)加强矿井用电安全管理。用于井下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井下电缆接头不准留有明接头,对电缆经常检查,防止漏电,设置漏电保护器;矿灯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在井下发生损坏,严禁在井下打开电池盒或自行修理。
(2)加强矿井用火安全管理。严禁在井下吸烟和生火取暖。瓦斯泵房及附近20 m以内不许存在明火。在井下不准进行电焊和气焊等焊接作业,如确实需要则必须严格执行报批手续。
(3)加强井下放炮的安全管理。井下作业时要对火药和雷管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审批使用程序。严禁简化放炮程序、放明炮及明电放炮、多母线放炮、违规填充炮泥、反向爆破、一次装药多次爆破、使用岩石炸药爆破等。
(4)加强摩擦撞击的安全管理。采煤机械截割部件上需加洒水喷雾降温设备,严禁在井下通风不良区域使用可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和机械设备。如果发生瓦斯事故,抢险救灾时须使用专用工具。
最后,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
造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依据安全学原理,引发事故的原因不外乎人、物、环三大因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环境。而作为工作的主导,人为因素往往是引发事故最直接、最常见的原因。
搞好瓦斯管理必须有一支业务技术过硬的职工和管理队伍。管理队伍建设应抓好以下方面:健全机构,从人员上要不断充实,目的是健全和加强管理;是爱岗敬业、安全教育,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也是搞好思想建设的重点内容;是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职工培训是队伍建设的基础,尤其是特殊岗位人员,如监测工、瓦检员、测风员等,对其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的原则,应该常抓不懈。安全教育是为了防止矿工不安全行为,防止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通过安全教育能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矿工搞好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其次,安全技术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技能的提高,能使广大矿工掌握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安全操作水平。最后,员工可通过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和提高安全控制技术,搞好事故预防,起到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作用。安全教育可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
(1)安全知识教育。使矿工掌握有关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提高矿工的安全素质,从而提高煤炭企业整体事故预防水平。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各种知识教育的深度可结合矿工所在岗位进行安排。
(2)安全技能教育。通过对教育者进行培训和反复的实际操作训练,使其逐渐掌握安全技能。在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过程中,使作业人员掌握完成本岗位安全作业技巧,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应结合工种岗位,按照有关规程、标准有计划地进行。
(3)安全态度教育。通过安全态度教育使操作者尽可能自觉地掌握安全技能,克服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观念,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端正安全态度,自觉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应该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安全形势教育和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的安全教育等。
总之,只要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强瓦斯综合治理,一定能够科学、有效地防治各类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高效生产。